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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周转公寓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房管办  供稿人:住宅公寓管理科   时间:2020-06-12  次数:

各相关单位及教职工:

为提升我校周转公寓入住质量,为人才引进创造有利条件,根据学校2020年第5次和第6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精神,决定对周转公寓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开展周转公寓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周转公寓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河南理工大学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校后勤〔2014〕4号)明确规定周转房仅供承租人居住使用,承租人不得将周转房转租、出借或私自与其他承租人调换周转房;不得利用周转房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利用周转房聚众组织宗教活动;不得利用周转房从事商业经营等一切改变住房居住用途的活动;不得利用周转房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生活。如有违反,学校将立即无条件收回住房。情节严重者,学校将依法追究承租人的责任;造成危害后果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2.2020年完成文苑7#公寓整体维修改造,7#公寓在施工前全面完成腾退工作。腾退办法:该公寓内按学校政策安置的住户调整到其他公寓楼;借用、已购房应退住户须按期退房;办公、仓库用房由相关使用单位按期自行腾退。

3.南、北校区其它公寓中已购房应退住户、借用和占用的公寓房,以及办公、仓库用房也必须全部清退。

4.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校工会、各党委(党总支)负责做好周转公寓住户及相关单位的解释、腾退和搬迁安置等工作,确保腾退搬迁工作平稳进行并按期完成。

5.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党办、校办负责周转公寓清退的督办工作;对占用、借用的周转公寓清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腾退。

6.腾退周转公寓的单位及教职工名单由房屋管理与开发办公室负责送至各单位。

感谢各单位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教职工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通。

房屋管理与开发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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